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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祭租稅優惠引台企 財政部:了無新意

2018/3/21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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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1日電)中國祭出對台31項措施,財政部官員指出,當中的租稅措施非僅針對台灣,且「了無新意」;目前台灣租稅負擔率低於中國,且營所稅有效稅率13%至14%,亦低於中國高新技術企業的15%。

中國近期提出對台31項措施,其中租稅措施部分,包括幫助及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依法可享「高新技術」企業按15%稅率徵收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設於中國的研發中心採購中國設備可全額退還增值稅等租稅優惠。

但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這些租稅優惠措施不僅非僅針對台商,且原本就已存在,根本「了無新意」;且若以租稅負擔率相比,台灣105年度租稅負擔率僅13%,低於中國的17.6%。而為了鼓勵企業投資,財政部也於今年2月7日修正公布所得稅制優化措施,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改採股利課稅新制,企業主要投資人股利所得稅負,由最高49.68%降為42.4%,有助提高投資意願。

宋秀玲說,稅制優惠措施也合理調整營所稅稅率結構,由17%調高為20%,並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調降為5%,使企業保留盈餘不分配的稅負由25.3%降為24%,有助企業累積投資動能,營造「投資台灣優先」的租稅環境。

此外,宋秀玲指出,台灣營所稅稅率調高至20%,仍低於中國一般企業所得稅稅率25%,且財政部配合現行產業發展政策,分別從「資金面」、「人才面」及「技術面」提供適宜租稅措施,營所稅有效稅率只有13%至14%,仍比中國高新技術企業稅率的15%還低。

財政部指出,全球化時代,各國身處國際競爭環境,均面臨資金及人才跨國移動的挑戰,為提升外商資金對台投資意願,以及鼓勵台商資金回流,政府將善用各項優勢,由健全國內投資環境、協助產業轉型升級等各方向著手,透過國家整體規劃提升競爭力,以利台灣經濟發展。(編輯:李淑華)10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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