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經委會提案 礦業法修法前不得核准展限

2017/12/28 16:4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28日電)立法院本會期進入最後一天委員會議,由於礦業法修法草案僅審查48條,一半條文都保留。立委徐永明提案,明年5月底前修法若未完成,不得核准礦權展限,獲經濟委員會通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進行營造水岸融合之優化環境及離岸風電產業政策建置期程、進度及辦法等專案報告,由經濟部長沈榮津、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及相關單位人員出席備詢。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進入到條文深水區,但審查進度緩慢,截至散會前,只處理了2條條文,無法取得共識,條文內容都遭到保留,會議主席邱志偉裁示另期再審;僅審查48條條文,但有一半條文保留。

由於今天已是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天召開委員會,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認為,自今年3月起經濟委員會作出決議,凍結礦權展限核定,7月臨時會開會審查,「礦業法一點動靜都沒有」,到明年3月就解凍。徐永明發言結束後,走下質詢台,仍不停與會議主席邱志偉爭執。

會中通過臨時提案,明年5月30日前,如礦業法未修法完成,不得進行礦權展限核准。10612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