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勸誘借錢投資 最高可罰300萬元
2017/11/24 15:37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4日電)近來不少人討論借房貸投資外幣計價高配息債券型基金,達成無本金累積退休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民眾可能因此賺了利差賠了匯損,得不償失,且理專有勸誘行為時,最高可罰新台幣300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指出,根據媒體報導,近來有銀行理專建議客戶用多餘房貸額度進行投資特定外幣計價的高配息債券型基金,更有網友傳出借錢投資該類型商品,可達成無本金累積退休金目標。
莊琇媛說明,民眾投資外幣計價的高配息債券型基金,會面臨匯率波動較大的風險,若投資人以借款方式進行投資,可能面臨雙邊損失的風險,因為屆時不僅會有匯損壓力,還得繼續償還新台幣借款。
莊琇媛舉例說明,南非幣計價的高配息債券型基金利息很高,理專可能藉此鼓吹民眾借新台幣,因為現在新台幣利息較低,尤其,房貸很少會超過2%,鼓勵投資人借便宜的新台幣買入南非幣計價的高配息債券型基金,實現無本金累積退休金。
同時,莊琇媛也表示,銀行如勸誘客戶以融資方式進行金融商品投資,將涉及違反「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4款有關信託業不得勸誘客戶以融資方式取得資金,轉為信託財產進行運用的規定。
即銀行理專若有勸誘行為時,金管會就可依信託業法規定核處新台幣6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如何判斷銀行理專是否有勸誘?銀行局指出,當金管會對銀行金檢時,若發現內部資料有「推介」等文字時,則可作為銀行勸誘行為的舉證方式,但目前尚未接獲有人陳情。10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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