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業費率出爐 10月底綠電業者可自售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黃麗芸台北18日電)經濟部今天公布國內首次的輸配電業費率,自10月起適用至明年底為止,且預估10月底開放綠電業者申請直輸、代供,未來綠電銷售可和現行躉售制度雙軌並行。
電業法修正案今年元月三讀通過後公布施行,為符合能源轉型、綠能先行的政策方向,輸配電業因提供輔助服務、電力調度及轉供電能等服務,得收取費用,其各項費率訂定以鼓勵再生能源直供或轉供為原則,並兼顧使用者付費精神。
經濟部能源局電力組長吳志偉下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經濟部今天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由經濟部次長楊偉甫主持,審議國內首次輸配電業各項費率,經討論、確認後拍板定案,首次公告費率適用期間自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底止。
其中,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電能(輸電)及轉供電能(配電)的平均費率,每度依序分別為新台幣0.0460元、0.0802元、0.2164元、0.3375元。
吳志偉說,各項費率區分為「基本費率」及「排碳費率」兩種。前者由使用者平均分攤,並給予再生能源優惠;後者則依電力排碳係數訂定,不同燃料類別有不同費率,因再生能源沒有排碳所以免繳。
他說,未來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將會每年進行調整。
吳志偉舉例說明,若是較大型的太陽光電業者要賣綠電給用戶,就需用到台電的輸、配電網,該業者就需要支付輔助服務費0.023元/度、電力調度費0.004元/度、轉供電能(輸電)0.0108元/度和轉供電能(配電)0.0169元/度,加總後共為0.0547元/度。
但若屬併網型綠電直供業者,吳志偉說,就只需支付輔助服務費0.023元/度和電力調度費0.004元/度,每度輸配電成本共為0.027元。
吳志偉提到,目前綠電業者所產電力都是賣給台電,其轉供代輸費用也都是台電支付;但若未來綠電直供、代輸比例增加,可減輕台電和民眾負擔,目前暫估最快10月底開放業者申請。
同時,能源局目前仍在研商及草擬修改再生能源條例,未來綠電躉售制度和綠電直供代輸可雙軌並行,提供業者自行切換選用。10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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