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類動物新增197種 飼主30日前快登記
2017/6/26 20:33(6/26 20: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6日電)農委會5月1日起新增豬鼻龜在內的197種野外族群受生存威脅的兩爬類野生動物為保育類野生動物,持有民眾6月30日前要向在地地方政府登記,否則被發現,最高恐罰5萬元。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組長夏榮生指出,農委會今(106)年3月29日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5月1日起生效,將CITES附錄二物種,包含豬鼻龜等197種野外族群受生存威脅的兩爬野生動物,公告為保育類野生動物。
她說明,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持有以上保育類野生動物的民眾,公告生效後的2個月內,也就是6月30日以前,請攜帶申請書表、證明文件,到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始得繼續飼養或持有。
她強調,期限過後沒登記,若被稽查發現,將依野保法第51條開罰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不過,若是人工繁殖且具有合法證明文件,是可以不用登記,但是持有的人,若沒人工繁殖的合法文件,建議要依規定完成登記較妥,否則查核時無法證明合法持有時,就會被開罰。
有關證明文件,她說,包含飼主的身份證明文件、可供辨識的動物照片,以及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華盛頓公約輸出許可證。
而申請書表可到林務局自然保育網/下載專區/申請書表下載https://conservation.forest.gov.tw/0000283。詳細名錄則可上林務局全球資訊網/訊息專區下載、查詢https://www.forest.gov.tw/forest-news/0060552。10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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