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月底起買國際板債 至少3年不可贖
2017/5/23 19:37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3日電)為使保險業投資資產與保單匹配,金管會對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設下至少3年的不可贖回期,同時,擴增保險業投資私募基金範圍,最快5月底上路實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五條附表二修正草案,已完成法規預告,將於近期發布,預計5月底、6月初適用。
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表示,修正重點包含,參酌壽險公會建議,基於提升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率、分散投資組合風險等考量,開放保險業投資國外私募債權基金及私募不動產基金。
即保險業投資範圍將從現行的「私募股權基金」擴充至「私募股權」、「私募債權」及「不動產」三大類私募基金。
施瓊華表示,私募股權基金目標報酬率為20%至25%、私募債權目標報酬為12%到15%、不動產私募基金目標報酬為15%到18%,目前壽險業投資私募基金占可運用資金的比重約1%。
壽險業投資私募基金上限為可運用資金的2%,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106年3月底止,壽險業可運用資金為20.39兆元,即投資私募基金上限約4000億元。
同時,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初級市場的不可贖回期為5年,次級市場的不可贖回期為3年,主要是希望保險公司投資的資產可以與販售的保單期間相匹配,緩解目前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後,短期內被贖回的風險。
由於保險業是國際板債券的主要買家,受到金管會擬設不可贖回期的影響,今年來國際板債券發行量暴增,前3月有47檔國際板債券發行,規模達195.06億美元,年成長超過5成。106052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