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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高層今訪台:修公路法讓台灣開倒車

2016/12/6 14:38(12/6 14: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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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 6日電)叫車服務Uber亞太區總經理布朗今訪台舉行座談會時表示,台灣提出公路法修正草案,Uber司機罰鍰恐高達新台幣2500萬元,與車輛共享的創新背道而馳,有「開倒車」之嫌。

Uber下午舉行座談會,懇請政府針對網路叫車平台的爭議進行開放討論,而非消極地修法開罰民眾新台幣2500萬。

20多年前曾學過華語的布朗(Mike Brown)於座談會致詞表示,說到創新,Uber心裡真的希望台灣政府、台灣人和Uber能成為夥伴,能擁抱創新,因為Uber這個高科技代表很重要的創新。不過,民進黨最近提出公路法修正草案,卻影響創新。

布朗表示,公路法修正草案不只影響台灣超過1萬名的Uber合作司機,這些司機都是一般人,使用這樣的科技能多賺一些收入、貼補家用。

布朗強調,Uber在全球超過80個國家營運,在亞洲很多國家都相繼導入新法規,包括新加坡、澳洲、印尼;但是在台灣,卻反而有「開倒車」之嫌,因為提出了公路法修正草案,懲罰了一般司機,罰鍰高達2500萬元,是全球前所未見,這與車輛共享的創新背道而馳。

布朗坦言,台灣一直強調要擁抱創新,談到了要成為「亞洲.矽谷」。但是對一般民眾開罰、抗拒新科技的做法,完全沒有讓人聯想到「亞洲.矽谷」的願景。

布朗表示,台灣是Uber在亞太區的第2個市場,在台灣4個營運城市獲得廣大迴響,他誠心希望政府能開放對話,制定車輛共享的法規,一起促成進步。

布朗是Uber初期加入的員工,加入Uber前曾為Twitter(推特)國際業務與企業發展部門高階主管;在此之前,布朗是Facebook早期員工,曾任Facebook企業擴展資深經理。布朗在科技創新領域有近10年的經驗與國際觀察。

布朗於11月17日曾向總統蔡英文發出公開信表示,在台灣只看見、聽見政府體制全力的阻擋與威嚇的聲音,希望將「車輛分享」納入法治規管,打造創新驅動的台灣經濟體系。10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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