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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航退票爭議 消保處:已接到8件申訴

2016/11/22 16:49(11/22 17: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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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22日電)復興航空今天宣布公司解散並停飛,行政院消保處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已收到8件申訴興航案,會持續注意消費者退費情形;並呼籲旅行社及興航應釋出最大善意,提供適當補償措施。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表示,昨天到目前收到關於興航正式申訴案件8件,大部分是退票的問題,其他多是電話諮詢。

王德明指出,今天早上經過與民航局了解後,復興航空已提出完整退票機制與期限,原定搭乘的乘客也將有其他航空公司支援轉移運載,且因為目前是旅遊淡季,退票情形前幾天會比較頻繁,經過幾天處理後應該不會造成問題,消保處會持續密切注意。

針對興航全面停航,消保處表示,旅行社應安排團客轉搭其他航班或轉團,旅客如要解約退費,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8條規定,旅行社應將已代繳規費、或已支付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的餘款退還旅客。

另外,出發後若無法依原定行程返台,則依範本第31條規定,所生滯留費用由旅行社負擔,旅行社並應妥適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返台。

針對個人自行出國部分,消保處指出,復興航空應及時通知受影響旅客,並儘可能協助旅客簽轉其他航空公司,或提供退、改票免收手續費。若旅客因行程延誤造成國外交通與食宿費用損失,消保處呼籲復興航空應釋出最大善意,提供適當補償措施。10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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