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租地逾期未還 國產署:年底收回
2016/10/24 16:51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4日電)立委黃國昌指出,救國團2008年起承租金山活動中心的國有沙灘地,每月租金僅新台幣9505元,且合約已到期逾3年仍未收回。國產署表示,救國團已繳納使用補償金,年底即會清空地上物並收回。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表示,救國團自2008年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租用金山活動中心國有地,每月租金僅9505元,不僅賤租國有地,且租約到2013年10月底止,至今已過3年,但國產署仍未將土地收回,要求國產署儘速收回土地,並開放沙灘讓全民使用。
國產署署長曾國基答詢時表示,國有地出租的租金是公告地價的5%,若為非營利事業承租,租金可再打6折,強調租金是按照公式計算;租約到期後就採用續租的方式辦理。
不過,今年公告地價調漲,且也沒有6折的優惠折扣,因此救國團今年6月底決定撤回續租。
曾國基表示,救國團撤回續租後,仍持續繳納使用補償金,今年9月26日已經繳清約3萬多元,國產署要求救國團在2、3個月內將圍牆、售票亭等地上物拆除,預計年底可收回該國有地。目前國產署正與新北市政府,以及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交通部北觀處)洽商接管事宜。10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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