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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法 擬3年半落實廠網分離

2016/7/21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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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1日電)電業法修正草案大結構逐漸形成,經濟部今天表示,目標月底前開2次公聽會後將法案送行政院;預計電業法新制上路後,台電第1年實施會計帳「廠網分離」,3年半落實「廠網分離」。

經濟部推動電業法修正,經濟部長李世光下午受訪時表示,一開始穩定供電是重點,除了要開放,也要一步步往前走,且中間將設有里程碑,時間一到,希望有新的供電模式進到供電體系,他坦言會有陣痛期,因此需與各界溝通。

經濟部近日密集與台電高層、工會針對電業法修法大結構進行討論,目前已進入法條撰寫階段,李世光透露,7月底前將採網路直播模式,召開2場公聽會,力求在最短時間內,讓最多人參與討論,預計月底前將法案送至行政院。

李世光表示,未來電業法上路後,將分成兩大階段,第一階段台電先實施2家公司會計帳「廠網分離」,並在1年後檢驗是否達成,預計第二階段在3年半左右時間落實實際「廠網分離」。

此外,第一階段也將嘗試開放讓民間投資電廠,可直售給其他廠商或供自身使用。

由於牽涉電網穩定度,李世光坦言,國家電網公司未來一段時間可能傾向維持國營,但為避免利益衝突,將不允許其投資發電。

至於未來負責供電穩定的電業管制機關將定位在二級或三級機關?李世光表示,因牽涉組織法,目前還沒確定,在現行組織結構仍是由能源局主管。10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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