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民電廠繳公積金?業者:先釐清適法問題

2016/5/4 14:3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4日電)民間電廠是否須依「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規定繳交一定盈餘以上的公積金。台塑化表示,麥寮電廠的電依電業法全數售予台電公司而非終端用戶,因此要先釐清適法問題。

報載民間電廠等民營公用事業當年度盈餘超過資本額25%時,須依「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將超出部份的一半須提列為「用戶公積金」,以做為減少收費、對抗電價上漲。

立委今天也質疑電業法未規定,民營電廠就應依據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繳交公積金,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表示,1週內檢討、釐清,至於是否追討公積金,沈榮津強調「該做我們就做」。

麥寮電廠受台塑化管轄,所生產的電全數售予台電公司而非一般用戶。台塑化總經理曹明表示,當初設立電廠時是依電業法來申請,所生產的電力也是依電業法與台電公司簽約售電。

曹明指出,台塑企業不會逃避政府規定該繳的費用,只是究竟該適用電業法或是「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應由經濟部來釐清適法性,讓民間電廠有所依循。

曹明說,依當初和台電公司簽約時也規定售電的價格、價格調整公式及依據。目前售電價格的調整是依去年全年煤炭均價來計算,煤價低售電價格就低,反之則高。

旗下有和平電廠的台泥也表示,和平電廠也是售電予台電公司,因此也希望經濟部釐清適法問題。105050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