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繳費收據別急丟 免得中大獎無法領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日電)今年起水、電、瓦斯及電信等公用事業全面開立統一發票,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表示,未辦理金融機構轉帳扣款、且未設定匯款帳戶民眾,繳費後務必留下收據,以免中大獎卻無法領。
2月即將結束,民眾陸續收到今年度的水電瓦斯帳單。部分眼尖民眾可能發現,繳費單上多了一串條碼,可別小看這串條碼,它是無實體電子發票載具號碼,千萬元特別獎的獎金,可能就在其中!
財政部表示,由於公用事業開立的發票屬無實體電子發票,除了既有的千萬元特別獎、200萬元特獎外,另有10組百萬元、5000組2000元的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可對獎,中獎機率比一般紙本發票更高。
不過,財政資訊中心簡任分析師劉醇錕指出,公用事業電子發票兌領獎,採「認條碼不認人」原則,民眾繳費完成後,系統會將發票號碼直接存入財政資訊中心的雲端系統。若中獎,各公用事業會主動通知用戶,民眾再可憑當時繳費單據,前往4大超商多媒體資訊站(如ibon),掃描載具條碼列印統一發票證明聯,再去郵局兌領獎。
劉醇錕表示,民眾繳水電瓦斯電信費後,如果不小心將收據遺失,又沒有將載具號碼拍下來,「那就跟遺失傳統發票一樣」,即使後來公用事業通知用戶中獎,仍然喪失兌領獎的權益,「被通知中獎了卻不能領,感覺會比以前遺失傳統發票更嘔」,提醒民眾務必保留繳費單,直到統一發票開獎後,確認「摃龜」再處理。
另外,劉醇錕表示,為讓民眾更方便兌領獎,財政部已訂定「公用事業申請辦理代用戶指定帳戶匯入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獎金作業規定」,使用金融機構帳戶轉帳代繳公用事業費用的民眾,可向公用事業申請將代繳帳戶設定為匯款帳戶。
劉醇錕說,民眾若對中五獎、六獎或無實體電子發票2000元專屬獎,公用事業在通知用戶中獎時,也會直接將獎金匯入指定帳戶,今年3、4月期的公用事業發票即可適用,「民眾不僅不必自行兌領獎,也不怕收據遺失」。
然而劉醇錕說,四獎以上的獎金,公用事業仍會寄發收據給用戶,民眾還是要憑收據上的載具號碼去超商掃瞄列印證明聯,親自到郵局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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