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策院攜手14家影視業者 助攻台流國際造浪
(中央社記者葉冠吟台北3日電)文策院力助影視台流國際造浪,今天宣布與台劇「誰是被害者」瀚草影視、「我們與惡的距離」大慕影藝等14家台灣影視產製公司成為夥伴,投資內容前期開發與後期通路推廣。
2020年國片與台劇表現亮眼,加上OTT平台強勢崛起,台灣影視文化受到國際矚目,文化內容策進院(簡稱文策院)認為是影視產業進軍國際的好時機。
文策院與代表台灣挑戰奧斯卡最佳國際影片「陽光普照」推手華文創、鏡文學及大慕影藝、瀚草影視、友松娛樂、青睞影視、前景娛樂、想映電影、彼此影業、麻吉砥加、十月影視、公視、原文會及動畫特效協會等,共14家涵括影視、紀錄片及動畫類型的產業夥伴宣示合作,並將簽署合作備忘錄(MOU),其開發製作案可獲文策院投資支持。
文策院董事長丁曉菁表示,文策院的合作夥伴業者,若開發製作案具備台灣元素、國際市場通路,以及國際合資合製等3要素,能獲得2個方案支持,分別是「內容開發專案計畫-劇本開發基金」以及「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最後一桶金投資方案」。
丁曉菁解釋,前者方案針對開發,可獲針對田調和編劇等開發費用的支持;後者方案則針對製作階段,在已有自籌款70%的條件下,可獲單案30%為上限的製作投資,或國際宣傳與發行上的投資支持,2項方案都能與現行輔導金制度及其他官方資源互補。
丁曉菁補充,國際投資人對於台灣作品可能較為陌生,但若看見這項作品已至少有3成資金,投資人認為可行性較高,願意嘗試機率也會提升,才能替台灣打開國際市場。
另外,丁曉菁指出,輔導金因遵循政府審計制度,創作者若申請成功,必須在1至1年半內結案,較無彈性,但有些影視製作公司需花費3至5年才磨出好作品,「輔導金是補助,我們的合作形式是投資,一項影視計畫就簽一個MOU,如果賠錢共同分擔、賺錢則分潤」。
丁曉菁說,輔導金機制也較像創作者制,「有些編劇很厲害,很會寫故事,但他可能還不知道製作人、市場在哪,拿到輔導金才考量」,文策院這回執行合作方式較像製片制,希望確保製作方有基礎規劃後再挹注,讓台灣影視產業逐步產業化。
丁曉菁表示,今天只是起步,歡迎具備前述申請投資支持條件的影視內容產製單位、國際頻道、內容開發型中介組織、OTT平台、國際影視創投提案大會等,成為文策院的合作夥伴,齊心合作、攜手文策院助攻,使台灣內容產業脈搏與世界同步。(編輯:張芷瑄)1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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