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5大威脅 總統:中國是台灣境外敵對勢力

反滲透法
「反滲透法」制定目的是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滲透來源」指境外敵對勢力政府、政黨組織、團體等,所設立或實質控制的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反滲透法」並非針對特定對象或身分,也不觸及一般兩岸交流。台商、台幹、台師、台生、陸配,正常的經商、工作、生活、就學、返鄉互動,都不會受到影響。
法規重點
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公民投票相關活動;也不得違法從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各項競選活動,違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違法進行遊說,違者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若就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涉及國安或國家機密進行遊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犯刑法第149條至第153條(妨害秩序)或違反集會遊行法第31條之罪者(妨害合法集會、遊行),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若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中,妨害選舉罷免或公投相關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條文也明定,若犯反滲透法之罪自首或在偵查、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陸委會
境外敵對勢力
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或是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總統賴清德今天上午11時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主題「凝聚反併吞共識,因應中國統戰滲透」,下午1時30分在總統府敞廳舉行記者會,說明台灣當前所面對的5大國安及統戰威脅以及17項因應策略。
總統致詞表示,最近在許多場合不少民眾表達憂慮,看到有現役、退役軍人被中國收買,出賣情報,甚至組建武裝力量,計畫傷害自己的國家和人民;有藝文工作者為了個人事業上的利益,不惜配合北京的指令,說自己的國家不是國家。
總統說,民眾也看到中國官媒用來挑弄台灣內部對立的訊息,總是很快的被特定管道傳播,有人甚至以協助中國官媒錄製統戰節目為業,散播民主無用、疑美疑軍,操弄分化和對立。很多人憂心,國家得來不易的自由和民主,共同打造的繁榮進步,將因為這些統戰操弄,一點一點流失。
總統表示,誠如知名戰略學者格沙內克(Kerry K. Gershaneck)對中國統戰作為的分析說:「中國是透過顛覆、滲透、收購媒體、發動媒體戰、心理戰、法律戰來分裂和征服我們」。中國的企圖是在台灣的社會中,種下不和的種子,讓台灣忙於內部矛盾,而忽略來自外部的真正威脅。
總統指出,近來更警覺到北京藉由廣泛核發中國護照、利誘台灣民眾申辦中國「居住證」、「定居證」、「身分證」等,企圖讓台灣人民混淆自己的國家認同。
總統表示,中國也將兩岸交流視為對台統戰的管道,在台灣內部區隔敵我,分化台灣內部,削弱敵我意識,並意圖架空政府公權力,塑造中國已經在台灣「治理」的假象,藉此擴大對台灣內部的影響力。
總統說,注意到中國持續擴大對台灣的融合發展策略,採取各種手段,要求、脅迫台商擴大在中國的投資,利誘台灣青年赴中國發展,且不擇手段覬覦台灣人才、竊取關鍵技術,影響台灣的經濟安全,也大幅升高台灣青年赴中國的風險。
總統強調,這樣的中國,已是反滲透法所定義的「境外敵對勢力」,「我們沒有選擇,必須採取更積極的作為,這也是我今天召開國安高層會議的目的」,是該採取相應防範措施,強化台灣的民主韌性與國家安全,保護珍視的自由民主和生活方式的時候了。
媒體問及總統談話中把中國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是否會擔心用詞恐升高雙方對立情勢,總統表示,台灣是民主國家,作為區域負責任的一員,台灣從來不會是升高情勢的那一方,而是致力於區域安全穩定的力量。
總統說,根據「反滲透法」定義,所謂境外敵對勢力,指的「是與我國交戰、武力對峙,或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因此根據這麼多年來,中國對台進行的文攻武嚇、統戰滲透,可以清楚看到,完全符合反滲透法定義,中國是台灣境外的敵對勢力。(編輯:林克倫、翟思嘉)1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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