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公開信質疑李克強死因 前新華社記者顧萬明遭判刑
2025/2/11 18:17
(中央社台北11日電)維權網10日報導,新華社退休記者顧萬明2023年10月間因發表公開信,質疑前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死因而被捕後,已於2024年11月被上海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罪1年,新華社隨後更取消其退休待遇。
李克強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猝死。同年10月30日,曾任新華社廣東分社社長的顧萬明以中共黨員身分發表公開信,要求當局調查李克強的死因,並提出5項要求。
這5項要求為:停止遺體火化,以待調查;成立聯合調查組,查明李克強死亡真相;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調查,並依法追究責任;進行遺體解剖,明確死因;成立治喪委員會,按照應有規格為李克強舉行葬禮。
信中指出,「李克強突然逝世後,有關方面沒有向眾人說明其死因、搶救過程,只說了『因心臟病』,其中有很多疑點不可理解,產生了很多、很大的意見,在社會上議論紛紛,造成很大的輿論影響」。
報導指出,顧萬明公開信發布不久即被當局刑事拘留,2024年11月被上海市閔行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1年,又於同年12月10日遭新華社取消退休待遇。
自由亞洲電台今天報導,新華社張姓退休記者指出,顧萬明在李克強死因問題上「妄議中央」,觸犯了「黨的禁忌」。
張姓退休記者表示,「新華社分社社長是『正局級』,他所有待遇都沒了,晚年連飯都不給你吃。共產黨黨內有規矩,一抓一判,你就什麼都沒了,這種手段是讓你不能有任何風骨,特別是體制內的人」。
顧萬明曾是新華社資深記者,1951年生,1978年考入復旦大學新聞系,1982年畢業後進入新華社工作,曾任新華社廣東分社社長,2011年退休。(編輯:廖文綺/邱國強)1140211
- 寫公開信質疑李克強死因 前新華社記者顧萬明遭判刑2025/02/11 18:17
- 2025/01/21 15:51
- 2024/10/12 21:3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瀾湄合作」打擊電信詐騙 逮捕7萬多名嫌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