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香港特首:研究基本法23條與國安法兼容問題

2024/1/23 11:4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3日電)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今天說,政府會研究如何處理基本法23條立法、香港國安法與中國全國人大就制定香港國安法相關決定內容之間的關係。

李家超早上會晤媒體時重申,政府會盡快完成基本法23條的立法,實踐香港26年來沒有履行的憲制責任。

他說,國家安全是市民福祉和經濟發展的最佳保障,政府將會與立法會議員商討如何確保相關立法具前瞻性,以維護國家和香港安全,以及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他又說,在履行憲制和法律責任時,政府也要研究相關立法、香港國安法及全國人大就制定香港國安法相關決定內容之間的關係、銜接和兼容互補。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20年中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只納入23條部分禁止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其餘沒有處理,這有待港府另行立法。(編輯:周慧盈)11301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港府向立法會提交本年度立法議程 含基本法23條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