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孫力軍政治團伙案 前司法部長傅政華被起訴
(中央社台北11日電)被中共視為19大以來最嚴重的案件「孫力軍政治團伙案」,再有涉案者被起訴。中國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前司法部長傅政華涉嫌受賄、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訴。
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的政治團伙案被中共視為19大以來最嚴重的案件,涉及中國前司法部長傅政華、江蘇省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上海市公安局前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公安局前局長鄧恢林與山西省前公安廳長劉新雲等多名高官。中共迄今仍就此案在政法系統「肅清流毒」。
人民日報今天報導,有關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前副主任傅政華涉嫌受賄、徇私枉法案,中國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結束,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報導指出,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傅政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傅政華,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的起訴指控,傅政華利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司法部部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通報指,傅政華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情私利,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追訴,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傅政華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並罰。
今年3月中共中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傅政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雙開),指他政治野心極度膨脹,參加孫立軍的政治團伙,「危害黨的集中統一」。
此前長春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枝一案,他被控受賄人民幣6.46億餘元(約新台幣28.7億元)。據通報,孫力軍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編輯:陳沛冰/呂佳蓉)11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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