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就業定居將上路 立委籲加強說明釋國安疑慮
(中央社記者沈朋達台北28日電)政府預計5月放寬港人就業定居,多名立委今天在立法院委員會質詢陸委會官員時,呼籲政府做好對內溝通,釋除民眾對國安的疑慮,避免造成港人與台人對立。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邀請陸委會報告「中國近期疫情發展、社會維穩與政治影響」,政府預計5月1日放寬就業港人申請定居,成為會中焦點。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援引「外國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對專門性技術性工作的表列,質疑台灣是否很缺律師、獸醫,和環保工作者。
陸委會港澳蒙藏處專門委員蔡碧家解釋,專門技術工作的業態,是根據「就業服務法」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港澳、外國籍人士皆適用。此外,修法並非讓港澳人士可直接來台從事這些工作,而是仍須通過相關考試。
針對是否會有「假就業真移民」的問題,蔡碧家說,港澳人士申請居留和定居階段,政府都有審查,也已盤點「假就業真移民」的樣態,將來會妥適處理。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質詢,若港澳人士已通過審查在台就業居留,是否有機制防範當事人從事惡意滲透行為。
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表示,政府對每個個案都會審慎審查,而當事人在台居留期間,相關單位也會配合掌握,並審查當事人的工作狀況是否為真;第5年申請定居時,政府也還有審查機制。
她補充,審查機制是由內政部、國發會、陸委會和國安局等相關機關共同組成。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他贊成吸納國際專業人才及協助參加民主運動的港人,但面對中國的威脅,處理港澳移民要更審慎。
林靜儀也說,無論是難民收容或移民收置,政府應做好社會溝通。若無法在法規上解除民眾對新住民的疑慮,將傷害港人群體。她呼籲政府要有更多配套和審查機制說服公眾。
為解決港澳人士目前在台工作只可居留、無法定居的問題,政府修訂「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港人在台從事專業工作居留5年、每年居留時間達183天,且滿足最後一年月收入達基本薪資兩倍等條件,可申請定居。
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預計將於5月1日公告實施。但近日有立委擔憂中國藉此滲透,要求嚴審定居資格。(編輯:楊昇儒)1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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