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化電價改革上路10日 中國逾10省響應調漲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上海26日電)為鼓勵發電、落實高耗能企業「使用者付費」,中國推動電價改革,放寬市場交易電價漲幅上限到20%。上路10日,已有10多個省響應,部分省分電力市場成交價,較基準上漲逾19%。
中國爆發缺電危機後,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12日下發「通知」,宣布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的浮動範圍,上調為漲跌幅原則上均不能超過20%;高耗能企業的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漲20%限制。新制15日上路。
據證券日報報導,截至25日,電價改革上路10日,已有10多個省分陸續響應,展開燃煤發電收購電價市場化改革。其中,山東、江蘇、貴州、安徽等地的電力市場成交價,均較基準電價上漲超過19%;南方5省分以及甘肅、山西、江西、寧夏等地,則加速煤電市場化交易。
報導提及,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海南等5省(區),從11月起將把煤電的發電量全部導入電力市場交易,實行浮動的市場化電價。目前南方電網正在持續推動工商業使用者進入電力市場交易,還沒有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使用者,由電網公司代理購電。
此外,甘肅、山西、江西3省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也先後宣布,推動工商業使用者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另有多個省份表示正在研議相關措施。
報導提到,多家能源上市公司對於新制度都持正面看待,一名業者受訪時指出,將全力做好冬季電力運行和供熱、供應準備,積極採購煤炭,確保機組運作,同時經由地方政府協調,預先收取相關的費用。
報導引述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指出,燃煤電價改革,推動了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藉由市場化機制,有利於產業鏈各環節健康有序發展,不但可以促進煤電價格回歸合理區間,也能運用市場化辦法有效調節電力供需,進而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群眾溫暖過冬。(編輯:張淑伶)1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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