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港人方案 人權團體:勿忘保護律師等協力者
(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8日電)總統蔡英文提出香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目前已送交行政院待核定。人權團體認為,政府應維護方案內協力救援的香港人權律師個資安全,別讓他們反而成為待援對象。
負責規劃香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的大陸委員會,近期基於「居留、安置、照顧」3大目標,提出由政府主導、陸委會跨部會整合、政府成立法人機構執行整合民間跨部門的公私協力、政府編列預算挹注經費等4原則作規劃;並由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擔任受理窗口。
陸委會日前表示,香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是長期機制。至於香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何時公布,目前仍與相關部會籌組規劃中,全案尚待核定。
據了解,在現有機制中,已有香港人權律師提供港人身分認定等協助,未來將持續協力救援。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港版國安法」上路後,鑑於中國政府迫害境內維權律師的紀錄,他憂心協力救援的香港人權律師反而成為待援對象。
由在台港青組成的團體「邊城青年」也向中央社表示,對中共而言「黨大於法」,對於在機制內提供協助的香港人權律師等人的處境,頗感擔憂。這些律師確有可能成為「港版國安法」上路後,中共要「針對及處理」的對象。
施逸翔呼籲政府,應做好協力救援者的個人資料保護,讓這些提供協助的香港人權律師與港人,免於受到中共的迫害。
他並提到,現有香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有侷限性,其他因受政治迫害而避走來台的人士無法適用。因此,政府根本之道仍應設立「難民法」,才是長久維護人權的機制。
至於澳門人士若因參與「反送中」而遭政治迫害,能否尋求庇護。據了解,香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法源依據是港澳條例第18條,故有類似處境的澳門人士,理論上可循同一管道來台尋求庇護。(編輯:邱國強)1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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