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一制來臨 看懂北京怎麼推香港版國安法
(中央社台北23日電)中國全國人大28日將審議「香港版國安法」授權案,通過後,人大常委會最快6月底著手立法。由於法案明定國安機關將在港設置機構履職,外界質疑,此舉將令香港「一國兩制」蕩然無存。
● 什麼是香港版國安法?
中國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21日晚間舉行記者會,宣布兩會期間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這項草案通過後,即將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版國安法」。
這項授權草案共有7項條文,其中提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必須制定相關法律,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制止和懲治在香港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活動」。
此外,授權草案還提到,未來通過的立法將授權中國國安機關在港設機構履行職責,並明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港府憲制責任,港府應儘早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且定期向北京報告執法情形。
● 什麼時候生效?
根據議程,這項草案將在5月28日中國全國人大會議閉幕當天投票表決,之後便會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具體立法。
按照慣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每2個月舉行一次會議,最快能在6月底的會議上討論立法。法案通過後將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在當地公布,且即日起實施,不須經立法會審議。
香港經濟日報23日引述消息指出,港版國安法最快將於6月底拍板,9月前出爐,預料不會溯及既往。
● 有什麼爭議?
香港版國安法立法消息傳出後,引發歐美多國政府、政要關切以及輿論撻伐,批評北京當局毀棄「一國兩制」,港股22日也暴跌近1400點。
分析認為,法案將劍指「反送中」示威者,9月的香港立法會選舉更將首當其衝,預料會有更多泛民主派議員將因國安法遭取消資格。
中國全國人大公布這項授權案後,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2日從北京返港,率領政務官員、行政會議成員會見記者說明法案事由。
期間,媒體提問法案通過後將由誰執法、北京可否在港設立機構執法拘捕港人、由誰去監管這些執法人員、是否遭送中審判等爭議。林鄭月娥坦言,相關細節尚無法解答。
除此之外,這項法案的公布與生效方式也備受爭議。授權草案明定,香港版國安法將直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公布實施。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8條,凡在附件三的法律,由香港「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徵詢旗下「香港基本法委員會」與港府的意見後,可對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22日引述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張達明分析,「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本身應該是指該條例在中國全國範圍實施,然後包括香港。但這次全國人大的做法,是制定一項「只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這違反了附件三的原意。
目前「基本法」附件三列出的「全國性法律」,包括中國國籍法、中國領海聲明、中國外交特權、中國國慶日決議、中國國徽命令等等。這些法律為中國全國均生效的法律。
● 與基本法23條有什麼關聯?
此外,外界普遍認為,北京推動香港版國安法,是略過基本法23條立法,直接在港落實國安法令。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特別行政區須自行立法禁止分裂國家和叛亂等行為。港府2003年曾推動立法,在引發港人疑慮並導致50萬人上街遊行的政治風暴後,港府迄今未再重提立法。
不過,中國全國人大目前公布的立法授權草案也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儘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因此可以預見,香港版國安法通過後,港府仍將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編輯:繆宗翰/朱建陵/楊昇儒)10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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