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疫情教訓 吃野味廣東最高罰20倍金額

2020/3/31 20:3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台北31日電)武漢肺炎疫情後,「吃野味」的行為受到輿論撻伐。中國廣東省今天通過一項條例,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者,最高可罰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的20倍罰款。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

南方報業集團下的南方+App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2月24日通過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決定後,廣東率先將此決定寫入省級地方性法規。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今天通過「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進一步提高非法獵捕、交易流通、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懲罰力度。

這份條例明確規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從源頭上防控重大公共衛生風險。

禁食範圍限定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有關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對於食用禁食野生動物的行為,相比徵求意見稿,條例做出更為嚴厲的處罰,規定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2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屬於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處野生動物價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屬於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的,處野生動物價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編輯:張淑伶)109033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