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案陳同佳傳願來台 陸委會重申港府應續押
2019/10/18 16:13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18日電)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今天傳出23日出獄後,願到台灣投案,但不希望被判死刑。陸委會則再次呼籲港方,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
大陸委員會透過書面回應表示,政府將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相關證據,以便港府充分掌握事證,依法追究罪嫌刑責,以實現公平正義。
2018年2月,香港男子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潘曉穎後,獨自返港,並於去年3月13日遭香港警方以謀殺案罪名拘捕。
由於台港沒有引渡協議,香港警方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無法引渡陳同佳到台接受調查;且由於陳同佳認罪獲減刑,最終僅被判處29個月有期徒刑,可望在本月23日出獄。
星島日報今天引述消息指出,在牧師勸服下,陳男願意出獄後到台灣自首,但不希望被判死刑。
對於陳同佳即將刑滿出獄,法務部與大陸委員會昨天均表示,陳同佳及被害人都是香港居民,且據了解,香港檢警機關已掌握諸多未提供我方的在港證據,並懷疑陳男可能是在香港即預謀犯案,香港非無管轄權,因此呼籲香港警方應在陳男刑滿釋放前,積極續押追訴。
香港明報今天則引述香港保安局發言人回覆,在律政司充分及全面考慮香港警方調查及蒐集的證據後,陳同佳被控盜竊及處理贓物罪,現正在香港監獄服刑。目前,香港沒有法律能將他移送台灣。
報導表示,香港保安局並未回應是否已掌握陳男在港預謀犯案的證據,以及是否應台灣要求繼續羈押及檢控。(編輯:賴言曦)10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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