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禁蒙面法5日生效 全港學生校內外不戴口罩

2019/10/4 16:00(10/4 18:1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台北4日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下午3時宣布訂「禁蒙面法」,港府教育局旋即發布通告稱,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此原則適用教職員與提供學校服務的外部人員。

香港明報報導,教育局長今天下午向全港學校校監及校長發出通告,表示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因應社會情況,及根據香港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今日通過「禁止蒙面規例」,並於5日零時零分起正式生效。

通告指出,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此原則也適用於所有教職員及在學校工作的人,例如課外活動導師、由服務供應商派往學校提供服務的人員等。

香港教育局表示,藉此機會強調,學校不是表達政治訴求的地方,學校與校方應協力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平穩和寧靜的環境,也呼籲學生避免接觸陌生人,以及切勿參與可能出現混亂、危險或違法的活動。(編輯:林克倫/陳家倫)108100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反送中浪潮不斷 香港10/5起禁止蒙面示威
172.30.1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