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勝訴影響 港議員提前結束任期
(中央社台北2日電)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去年初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議員補選被取消參選資格,今天高等法院裁定周庭的選舉呈請勝訴。因應此結果,在該次選舉中勝出的區諾軒下午宣布,立法會議員生涯告一段落。
高等法院今天就周庭的選舉呈請作出裁定並指出,在該次選舉中勝出的區諾軒「並非適當當選」。區諾軒下午召開記者會,強調「我的議席不屬於我個人,必須放在香港公義成敗去看」。
立場新聞報導,區諾軒表示,今天的選舉呈請判決標誌著他一年多的立法會議員生涯告一段落,但同時周庭的勝訴也是打了政府一巴掌,反映出選舉主任違反程序公義,剝奪市民公民權利,他認為主事者應該引咎辭職下台。
去年初,立法會港島區當選議員、眾志主席羅冠聰因為宣誓問題被取消議員資格後,周庭參加補選,但選舉主任以眾志黨綱支持「民主自決」為由,取消其參選資格。此後,周庭提出選舉呈請,希望澄清選舉主任的權力。
儘管今天周庭勝訴,但高等法院認為選舉主任只是違反選舉程序,沒有在取消周庭的參選資格時問清楚其政治主張和立場,讓她有回應的機會;但法官仍認定選舉主任有權判斷參選人的政治立場是否符合香港的基本法,並有權取消其參選資格。
周庭對這樣的結果形容自己是「慘勝」,區諾軒也表示,「憂慮選舉主任的主觀意願,會繼續成為汙衊選舉公正的凶器」。他認為公義之路還未能全面實現,因為法庭仍然認為,任何主張獨立、自決都違反基本法。
2014年「占中」運動後,香港陸續發生年輕參選人因主張「獨立」或「自決」而被DQ(Disqualify,取消資格)的案例。除了周庭,還有泛民主派組織「小麗民主教室」創辦人劉小麗,她在去年底被撤銷參加立法會議員補選的資格。
此外,已經被禁止運作的民族黨創辦人陳浩天,原本打算參加2016年立法會選舉,但選舉事務處要求參選人必須簽署聲明及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他因拒簽而被禁參選。(編輯:張淑伶)10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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