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公安部: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
2016/12/21 11:54
(中央社台北21日電)中國大陸公安部20日公告,決定啟用大陸居民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26日起開始試點受理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
新華社今天報導,大陸居民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俗稱大通證)為參照國際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晶片。前往台灣簽註不再採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印在證件背面,並可重複擦寫。
成人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未滿16周歲的大陸居民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
申領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留存持證人指紋訊息。已留存指紋的持證人出入境時,可以自助通關。
大陸居民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啟用後,仍然有效的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和貼紙簽註可以繼續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申辦貼紙簽註。105122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