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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大抓捕受害者 胡石根刑7年半

2016/8/3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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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3日電)709大抓捕一年後,維權人士翟岩民才被判刑,中國大陸天津第二中級法院今天再審理相關案件。異議人士胡石根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半,剝奪政治權利5年。

新華社報導,檢方指控胡石根自2009年後,以非法宗教活動為平台,網羅一些律師和職業訪民,散布顛覆國家政權思想,密謀策劃顛覆國家政權,「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活動」。

胡石根今年60歲,是北京教會界人士,也是資深異議人士,1994年曾因「反革命集團罪」等罪被判處監禁20年,2008年出獄。。

報導說,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公開一審胡石根案,並稱胡石根「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

去年7月大陸官方展開對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大規模抓捕,外界稱為「709大抓捕」,涉及人數在300人左右。

大抓捕一年後,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異議人士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國4人在7月15日遭檢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並從昨天起陸續開庭並宣判。10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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