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強打房 第二戶頭期款不低於5成
2016/3/25 13:23
(中央社台北25日電)上海市今天宣布新的房地產調控政策,購買普通第二戶房首付(頭期款)比例不低於5成,非普通住房不低於7成,這項新政策經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即日起發布實施。
財新網報導,上海市政府25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政策包括提高普通第二戶房首付比例,對非上海戶籍人士提高社保繳納年限門檻等。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顧金山表示,上海市區分普通房與非普通房有兩個指標,一個是面積以140平方公尺(相當42.35坪)為界,二是以人民幣450萬成交價格為界。
面積140平方公尺以下,房屋成交價低於人民幣450萬元的是普通房。
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上海總部調查統計研究部主任王振營表示,在上海購買第一戶房後,不論是否結清貸款,在購買第二戶房時都不能視為首套房購買者。
上海市25日發布的房地產新政,限購政策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第一,加大執法力度,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仲介機構從事首付貸,過橋貸及自我融資、自我擔保,設立資金池等金融業務。對各類非正規金融機構為房產交易提供各種形式金融業務行為展開專項整治。
第二,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第三,對擁有第1戶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10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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