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准入採負面清單 陸擬2016實施
2016/3/2 19:24
(中央社台北2日電)中國大陸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今天說,加快修改「外資三法」,制定外國投資法,爭取在2016年送全國人大審議。一旦通過,意味中國對外資准入,不再採逐案審批,而改採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
2013年之前,中國外商管理模式一直採取「准入後國民待遇和正面清單」,對外商直接投資逐案審批,外商投資項目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
2013年11月,中國共產黨第18屆中央委員會第3次全體會議決定放寬外商投資准入,推動服務領域的投資自由化,將外商投資項目由核准制改為備案制,將外商投資企業合約章程審批改為備案管理。
大陸商務部2015年1月公布「外國投資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根據上述草案,大陸外資三法將合一,外國投資者在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外的投資,無需申請准入許可,僅需提交資訊報告。也就是採「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負面表列)」的管理制度。
綜合陸媒報導,大陸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2日在記者會上說,加快修改「外資三法」,制定外國投資法,爭取在2016年報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他說,利用外資是中國對外開放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未來將積極引導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綠色環保產業、現代服務業;把利用外資與經濟結構、區域結構、產業轉型予以緊密結合。
此外,沈丹陽也表示,積極支持外資以併購方式參與國企改革。
他說,2015年全球跨國併購占全球外國投資的比例已升至38%,而同期境外投資者以併購方式對中國大陸投資178億美元,占大陸全國吸收外資的14%。10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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