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廣場舞擾民事件多 學者籲法律規範
2015/7/14 10:45
(中央社台北14日電)中國大媽熱愛跳廣場舞,先前傳出有長頸鹿被嚇到神經衰弱,擾人的噪音更屢屢引起社區居民抗議,雙方衝突不斷升溫,有學者建議,當局應該透過法律規範,而不要只是勸導。
人民網報導,日前在新疆有一批大媽走向社區的廣場時,沒想到石凳上、地上四處被潑機油及滿地的碎玻璃。「我們已經把音響聲音放小了,有什麼不滿可以說出來,為啥要這樣做呢?」周大媽氣憤地說。
廣場舞愛好者吳阿姨認為,年輕人應對廣場舞多些理解和包容,空巢老人在家非常孤獨,出來活動筋骨的同時也可串門子,是種精神寄託。「周圍小區就這麼塊兒地方,你不讓我們到這裡跳,我們能去哪兒?」
儘管大媽抱怨不斷,但大媽屢屢創下的「廣場舞奇觀」,也讓大陸社會吃不消。媒體過去報導,廣場舞的噪音曾讓成都長頸鹿崩潰,讓南京的貓熊心律不整,一群江西大媽因塞車,竟在收費站跳起舞,甚至到羅浮宮旅遊也要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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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律治理學博士趙麗莉表示,大陸相關單位往往將噪聲汙染定義為生活糾紛,多半採取勸導和說服的方式,但對於日益嚴重的廣場舞噪聲擾民等矛盾,應採取更多的法律手段。
趙麗莉補充,一旦考慮到法律層面,由政府主導及社會力量介入的體育場館建設、公共活動場地免費開放等工作也必須同時推進,地方政府還應該在城市建設中配備必要的公共娛樂和文化廣場等公共設施。1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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