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攝影簡單的說就是,攝影記者或攝影師,在新聞現場以他內涵新聞概念的攝影技巧或者方式,來完成一件對新聞事件的影像紀錄。攝影記者在新聞現場的見證,就成了新聞攝影的基礎元素,新聞攝影照片基本上提供了真實與眼見為憑的信念。
這張照片,文化部首任部長龍應台與她的好朋友前中央社社長羅智成,兩人在一個公開場合碰到面,也許是很久沒有見面,所以兩人就很開心做了簡單的、輕微的擁抱動作,但是透過攝影記者拍攝的角度,卻成了兩人似乎要擁吻的畫面。
這是真實的嗎?碰面和擁抱都是真實的,然而如果你看到的是擁吻,那麼它是眼見為憑嗎?當然不是。所以新聞攝影必須是真實的,卻不一定是眼見為憑的。「見證」與「建證」,也許是另外一種哲學角度的思考,也註定是新聞攝影中永遠的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