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提議人數需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中選會收件後,會在25天內查對提議人名冊。
第二階段:連署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徵求連署書期限為60天,且提議人不得與連署人重複。
若經查對無誤成案,被罷免人於10日內提出答辯書。提出答辯書期間屆滿後5日內,公告罷免投票日期。
第三階段: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投票,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才算通過。
#2025罷免案程序
第一階段:提議人數需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中選會收件後,會在25天內查對提議人名冊。
第二階段:連署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徵求連署書期限為60天,且提議人不得與連署人重複。
若經查對無誤成案,被罷免人於10日內提出答辯書。提出答辯書期間屆滿後5日內,公告罷免投票日期。
第三階段: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投票,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才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