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屋

發稿時間:2024/08/30
糖果屋
糖果屋
作者|珍妮佛‧伊根(Jennifer Egan)
譯者|何穎怡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24/08/13

科技巨頭畢克斯‧布登,創辦當今最熱門的科技公司「曼荼羅」。四十歲這年,他亟需想出一個新點子突破公司發展瓶頸,在偶然參加的哥倫比亞大學教授聚會上,意外得知專家們利用腦部感應裝置幫助人類了解動物的感受,為他帶來驚人的洞見。六年後,畢克斯推出全新產品「擁有你的潛意識」,讓人可以將記憶自腦中輸出,上傳至雲端,既可預防失智,又方便重訪回憶,還能觀看他人的記憶,一時之間蔚為風潮,在這個人人都用 Spotify、Napster免費聽歌的時代,沒人想吃虧。年輕人甚至將使用這項產品視為一種成年儀式。然而,並非所有人都願意上傳記憶,畢克斯的兒子更在一次共享記憶的示範中,找到逃脫科技的辦法……

內容節錄

《糖果屋》

森林記得的事

  很久以前,在一個遙遠的地方有個森林。現在沒了(燒光了),走在森林裡的四個男人也不在了,因此,它才那麼遙遠。兩者皆不存。

  但是一九六五年六月,紅木森林有毛茸茸的原始風貌,讓人聯想小精靈、巨靈、仙子。四個男人中有三人從未來過這樣的古老森林,看起來像空靈世界,遠離妻兒、事業的日常景觀。

  年紀最長的盧.克林才三十一歲。他們都出生於一九三○年代,成長的時候沒有抗生素,未上大學前就服完兵役。那個時代的男人直接進入成人世界。

  所以:四男人行走於林木間,大樹的肌肉紋理好像巨人的膝蓋。當他們仰頭搜尋樹梢間的陽光,感到暈眩。部分原因可能是他們抽了大麻;一九六五年還不流行這個,正經人物更是不碰。毫無疑問,他們是眾人眼中的正派人。至少其中三人是。當男人離開習慣的環境,便會出現領導者。今天他們的領頭是昆恩.戴維斯。他寬臉,膚色古銅,配戴原住民飾品,他希望祖先是原住民。平日,昆恩會跟其他人一樣穿運動上衣,今日的打扮像演戲:紫色天鵝絨外套與笨重鹿皮靴。事實證明,鹿皮靴比其他人足下不斷打滑的牛津鞋更適合這種鬆軟的林下土地。只有盧勉強跟上昆恩的步伐,儘管這需要他展現小鹿的跳躍本事。盧寧可看起來像抽筋,也不想落到隊伍後面。

  這四人都是最近搬到加州,老城市的淡淡歐洲味、馬車與歷史再也無法滿足他們對空間的渴望。加州的山、沙漠與狂放海岸有種不受拘束的況味。昆恩.戴維斯是唯一的單身漢,男同志,早就想逃離家族住了數個世代的康乃狄克州橋港,優雅說掰掰。海軍退役後,他追隨「垮掉的一代」 來到舊金山,到了後才發現他們瘋狂、難以捉摸。當然有些「水手」型 的朋友同意昆恩的論點:人可以有很多面貌,端視環境而定。他對今日一名同伴懷抱微弱希望:班.哈伯特,來自明尼蘇達州,跟高中戀人結婚,三個孩子。不過,尚難判斷。

  四人都在舊金山銀行界工作,為擴張盡一己之力,吸引更多像他們這樣躍躍欲試的人前來這個城市。幾個星期前,他們在蒙哥馬利街喝酒,談到大麻,有人稱之為「麻」,就連沒見過的人也這麼說。他們知道市面有麻,但是它究竟是什麼?有什麼作用?他們都愛喝酒。班.哈伯特喝酒,因為它會壓抑一股他在妻兒身上都找不到出口的貪婪精力。提姆.畢思黎喝酒是因為沮喪,但是他不會這麼說,他會說喝酒讓他快樂。他喝酒,因為幾杯波本下肚後,他就被急速上升的輕飄快感征服,似乎放下他並不自覺的一對沉重包袱。提姆.畢思黎的老婆愛嘮叨抱怨,四個女兒也愛嘮叨抱怨。在他位於湖畔街的小房子裡,他漂浮於刺耳的女性抱怨狂潮中,來自苦惱疲憊的老婆,來自尖叫的嬰兒。提姆堅信有個兒子便會大不同,但是喝酒也有幫助──噢,大有幫助,值得賠上他的凱迪拉克兩度保險桿彎曲、尾燈破裂,還有無數凹陷。

  不管盧.克林喝多少(他喝很多),他總有一部分是遙遠的,以淡淡的疏離注視周遭爛醉的男人。盧在等待。他以為自己等的是愛情,直到他跟愛慕萬分的克莉絲汀結婚;然後他認為等的可能是生兒育女;然後以為是搬到西部,兩年前終於實現。等待的感覺持續不去:那是即將到來的某種變化,與克莉絲汀、孩子無關,也和他們在蒂伯龍人工湖畔的房子無關。他每天在湖裡晨泳一哩,駕駛單帆小帆船。他成為社區環形胡同的社交人物,會籌辦野餐郊遊、雞尾酒會,去年夏天還辦了一場夜間舞會,數十對鄰居夫婦在湖邊赤腳跟隨法蘭克辛納區、披頭四的歌聲搖擺。在克莉絲汀的催促下,他撈出薩克斯風吹奏。他在愛荷華大學時加入一個爵士小樂隊,這是他畢業後第一次表演。眾人鼓掌,電流微竄他的身體。生活真的很好──堪稱完美,真的──糾纏盧的是:生活的後面一定有什麼,某種他欠缺的東西。

  今早,他的六歲女兒查琳(大家叫她查莉)聳聳太陽曬傷的鼻頭檢視他,問:「你要去哪裡?」

  他說:「到北邊旅行個幾天,釣魚,獵鴨,或許……」

  查莉說:「你沒槍。」她直視盧,陽光耙過她的糾纏金色長髮。

  盧發現自己逃避她的眼光,說:「其他人有。」

  小兒子羅夫在門口抱住他。蒼白,黑髮;那是克莉絲汀的髮色,眼睛同樣有虹彩。非常奇怪,盧抱住羅夫就覺得兩人開始黏合,放開兒子就好像扯掉自己的皮膚。他知道他愛羅夫勝過查莉,因此內疚。這有錯嗎?男人對兒子不都是這種感情──如果他們運氣好,有兒子的話?可憐的提姆.畢思黎!

  此行不會釣魚也不會狩獵。那天下午他們在蒙哥馬利街喝酒、抽百樂門、大聲說笑,開豪車回到妻兒懷抱前,昆恩透露他認識幾個「波西米亞人」,在靠近尤里卡的森林中央種麻。歡迎訪客。昆恩說:「我們可以挑個週末到那兒過夜,如果你們有興趣的話。」

  他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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