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和客戶異常資金往來逾2億 中信銀挨罰1400萬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8日電)金管會今天一口氣開鍘3家銀行,其中,中信銀有兩名理專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行為,受影響對象達52人、所涉金額超過新台幣2億元,遭金管會開罰1400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指出,中信銀行理專和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行為,且資金往來部分交易是透過中信銀行多個人頭帳戶進行資金移轉或領現交付,顯示中信銀辦理洗錢防制作業有缺失,也沒有完善建立及執行內控制度,違反銀行法規定,因此開罰1400萬元。
其中一名為中信銀南中壢分行前理專,自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受影響客戶35人,所涉金額1.9億元;另一名為中信銀石牌分行前理專,自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共17人受影響,所涉金額達4686萬元。
童政彰指出,此案主要為理專與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舞弊手法和其他銀行理專利用存匯業務控管漏洞以挪用款項的態樣不同,主要差異在於此案由客戶自行匯款或提款給理專,並非理專自行挪用客戶款項,此外,透過多層次匯款製造金流斷點、金流多為匯至行內外人頭戶或客戶帳戶等,皆造成銀行查核限制,不過考量中信銀在洗錢防制監控機制上仍有疏失,因此開罰1400萬元。
為避免理專和客戶有私下資金往來、發生舞弊事件,金管會推出理專十誡2.0,將在明年元旦正式上路,金管會並已將此案資金往來相關態樣納入,例如客戶資產總額大額流失等,讓銀行可參酌相關態樣,自行依風險基礎原則訂定控管機制。
此外,金管會對中信銀祭出5大監理要求,第一,要求中信銀持續檢討強化理專管理及查核機制,針對各部門監控指標所產出的警示訊息,應研議並加強不同部門之間訊息的勾稽及三道防線相互通報處理機制。
第二,要求中信銀就此案洗錢防制相關違規行為,檢討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要求中信銀對客戶加強宣導,避免與理專有私下資金往來及購買非屬銀行核准的金融商品或服務,並應定期檢視對帳單,重視自身權益。
第四,要求中信銀督導管理人員注意理專行為,對主動發現理專行為異常、即時避免客戶及銀行損失擴大的人員予以獎勵。
第五,要求中信銀依銀行公會「銀行業違法失職人員資料報送作業要點」規定,報送此案舞弊的兩名理專。
銀行內控三道防線,包含建立自行查核制度、法遵制度與風險管理機制、內部稽核制度等。(編輯:楊凱翔)1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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