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收兌限額調降為等值3000美元 最快年底上路
2021/10/21 19:26(10/21 20:42 更新)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1日電)中央銀行今天預告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重點包含收兌限額由現行等值1萬美元調降為等值3000美元,預告時間為期2個月,最快今年底就會上路。
台灣的飯店、免稅店、百貨公司常看到專為外國旅客設立的外幣收兌處,讓他們能以外幣兌換為新台幣,進而在台灣消費、觀光,如喜來登飯店、台北101就設有外匯收兌處。
不過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109年4月的評鑑建議,台灣應強化管理外幣收兌處,以提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成效;央行因此擬具「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並依據行政程序法辦理草案預告。
這次修正草案重點包含調降收兌限額,將收兌限額由現行等值1萬美元調降為等值3000美元。
央行外匯局行務委員洪櫻芬表示,台灣共有391家外匯收兌處,統計大型收兌處實際收兌金額,多落在等值100至1000美元之間,因此調降限額後仍能符合實務需求。
基於提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成效,這次修正也增訂具申辦資格的行業申設外幣收兌處時,應檢附其負責人及具最終控制權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以及外幣收兌處於執照記載事項有所變更時,應向台灣銀行申請變更。
洪櫻芬補充說明,「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是由央行擬定,但設置核准、廢止等,是委託台銀辦理。
此外,修正草案增訂強化客戶審查措施,如對應確認客戶身分事項不完備而未辦理的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應辦理申報;以及增訂外幣收兌處應建立員工遴選及任用程序,並依外幣收兌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作業程序辦理稽核作業等。(編輯:趙蔚蘭)1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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