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洲合宜住宅法拍案涉弊 監院糾正內政部國發會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9日電)監察院今天說,板橋浮洲合宜住宅交屋後,已有55件法拍移轉案,其中39件涉「假債權、真買賣」弊端,通過糾正內政部、國家發展委員會,並將涉及刑事不法的法拍案件資料,函請檢察機關偵辦。
監察委員施錦芳、王麗珍下午透過新聞稿指出,板橋浮洲合宜住宅107年大量交屋後,法拍案件頻傳,深入調查後發現,截至109年底止,已有55件法拍移轉案,其中39件「債權人即為拍定人」且「均訂有租約,法拍不點交」,確實涉有「假債權、真買賣」。
施錦芳、王麗珍表示,負責研擬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計畫的內政部,事前政策規劃失周,事後監管作為消極;負責計畫審議及督導考核的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經建會,現改制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未能確實促請內政部提出有效抑制炒房的配套措施,導致重大經建計畫淪為套利工具,不符居住正義,有重大疏失。
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通過施錦芳、王麗珍所提調查報告,糾正內政部與國發會,並將涉及刑事不法的法拍案件資料,函請法務部轉所屬檢察機關偵辦。
糾正案文指出,內政部在99年7月及100年4月分別報經行政院核定「機場捷運A7站」及「板橋浮洲」二處「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計畫,以低於周邊市價行情讓民眾便宜購屋。但內政部規劃合宜住宅時,已研議制定住宅法草案多年,住宅政策朝向「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規劃。
糾正案文表示,換個名稱的出售式「合宜住宅」只是為紓解民怨的臨時性措施,缺乏整體住宅政策規劃,不利政府住宅資源循環使用,沒有能有效抑制炒房的配套措施。
糾正案文指出,內政部雖已採取預告登記,禁止一定期間內轉售,但事前未能審慎評估,導致招商投資計畫淪為套利工具,政策規劃有失周延;爆發法拍案件疑涉炒作弊端後,內政部遲未有效因應,任由事態發展,影響公權力威信,難認妥適。
糾正案文表示,原經建會負責研擬「健全房屋市場方案」,是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投資興建計畫的審議機關,但未確實促請內政部提出有效抑制炒房的配套措施,還衍生浮洲合宜住宅承購人急於「閉鎖期」內轉售牟利問題,難辭計畫審議不周及督導考核未落實之責。
施錦芳、王麗珍表示,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的主建物及共有部分每坪平均售價新台幣19.5萬元、陽台每坪售價6.43萬元,據內政部調查,100年核定時約為周邊房屋市場行情6至7折不等,因此有套利誘因。
施錦芳、王麗珍說,內政部雖限制所有權移轉之日起10年內不得出售,閉鎖期最快從114年3月起陸續屆至,但部分法拍案件確實涉有「假債權、真買賣」,透過法拍規避閉鎖期限制,轉售牟取暴利,法拍金額已較原承購金額高出近1倍。
施錦芳、王麗珍指出,監察院為遏阻投機炒作歪風蔓延,因此將疑涉「假債權、真買賣」的法拍移轉案件資料,函請法務部轉所屬檢察機關偵查,呼籲民眾守法,並珍惜住宅資源。(編輯:林興盟)1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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