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男子分屍案 主嫌孫武生判無期徒刑定讞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2日電)擁有以色列、美國雙重國籍的男子孫武生懷疑加拿大籍好友顏柏萊為警方線民,夥同友人在永和河濱公園殺害顏柏萊並分屍。二審判處孫武生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孫武生(Mayer Oren Shlomo)來台數年,擔任美語補習班教師,並經營刺青工作室,於民國105年間結識顏柏萊(Ramgahan Sanjay Ryan)成為好友。
孫武生知悉顏柏萊從事大麻販賣,幫忙架設販毒網站。107年間,顏柏萊遭警查獲持有大麻,觀察勒戒完畢未受刑事處罰;孫武生因而對顏柏萊心生懷疑,懷疑顏柏萊與警方合作,因此萌生殺人滅口之意。
孫武生上網搜尋人體解剖圖等資料,指示台灣男子吳宣購買鏈鋸、開山刀,另要求美國籍被告何傑生(Hobbie Jason Eugene)購買汽油到場並施放煙火,還找來擔任美語教師的美國籍被告班特(Bent Ewart Odane)共同下手殺人。
107年8月21日晚間,孫武生邀約顏柏萊至永和河濱公園見面,吳宣到中正橋台北端把風,何傑生在附近施放煙火掩護,由孫武生持鏈鋸勒住顏柏萊頸部,質問是否當警方線民,班特隨即接手握緊鏈鋸;孫武生再持開山刀砍殺顏柏萊致死,隨後與班特聯手分屍棄置新店溪。
孫武生犯後逃亡菲律賓遭押解回台,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和毀棄屍體罪判處孫武生無期徒刑,班特判刑12年6月;何傑生、吳宣不知孫武生的殺人計畫,被依幫助傷害罪各判刑1年6月、6月。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仍認定孫武生等4人犯罪事證明確,審酌孫武生犯罪手段殘忍、無悔意,維持無期徒刑,並以孫武生嚴重破壞我國治安,諭知刑後驅逐出境;其餘3名被告刑度與一審相同,且未上訴第三審而於二審定讞。
案經孫武生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之處,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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