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園處涉貪案2技工聲押 處長80萬交保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北檢偵辦北市公園處官員涉貪案,昨天傳喚公園處長陳榮興、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張姓、黃姓技工等人。檢察官今天諭令陳榮興、宋馥華以80萬元、50萬元交保,2技工聲押禁見。
檢廉獲報,北投區湖山段二小段市有土地遭陽明山國際大旅館無權占用做為停車場,依「台北市市有房地被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計收原則」須支付補償費新台幣130萬元,業者依規定於限期內返還,僅須繳交約40萬元。不過,國際大旅館繳交40萬元補償費後,今年初卻繼續占用土地。
檢廉調查,宋馥華疑受到上級指示後,1月間主動派員將圍籬拆除,讓旅館繼續占有土地,涉嫌圖利業者90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
檢廉另查出,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路燈科張姓、黃姓技工負責路燈會勘、施工、發包、採購等業務,2人被控於民國108年間收受廠商賄款或不當利益約10萬元,讓業者施作利潤高的品項,涉嫌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賄罪。
北檢昨天指揮廉政署,兵分10路搜索宋馥華及張姓技工、黃姓技工等人的辦公處所,以及紹益科技、凱勗工程及景業水電等3家廠商等地。
檢廉並以被告身分傳喚宋馥華、張姓、黃姓技工、林姓、余姓、楊姓廠商及陳姓仲介到案;陳榮興下午到廉政署接受訊問,晚間陸續被以被告身分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媒體報導,公園處疑遭民代施壓,要求放水,但陳榮興、宋馥華凌晨被移送北檢時,媒體詢問是否遭民代施壓,兩人均面色凝重,不發一語。
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諭令陳榮興80萬元交保、宋馥華50萬元交保,涉案業者分別以5萬元至1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張姓、黃姓技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戴于文昨天表示,清廉勤政跟正直誠信一直是台北市政府重要的價值,本案也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北市府會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如果有發現任何不法行為,北市府也決不寬貸。
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指出,已請政風室協助釐清案情,並靜待司法調查,同仁若涉不法絕不寬貸。(編輯:謝雅竹)1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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