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公害訴訟首宗判決 法院難認定因果關係駁回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雲林縣30日電)六輕公害訴訟案今天下午首次宣判,雲林地院難以認定六輕空污與罹癌因果關係,依法駁回民事賠償。六輕空污受害者法律扶助律師團律師詹順貴表示,感到失望與不服,將提上訴。
麥寮鄉民林姓兄弟的母親罹癌過世,林姓兄弟2人於2018年向六輕提起民事訴訟,2019年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六輕空污受害者法律扶助專案」,籌組律師團協助他們,且併案另外40名雲林縣罹患呼吸道疾病居民,一起提起民事損害賠償。
雲林地方法院針對林姓兄弟等部分,在今年9月17日宣示辨論終結,下午宣判駁回林姓兄弟的請求,並裁定駁回其餘40名原告的追加請求。
雲林地方法院發言人王紹銘表示,林姓兄弟的母親罹患肺癌後就診病歷資料,無醫療相關數據足資認定六輕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與林母罹患肺癌有「醫學上合理確定性」關連,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
法院宣判駁回後,雲林、彰化等地的環保團體在雲林地院門前舉牌抗議。詹順貴指出,在未請相關的專家學者到庭說明前,法官即宣告辯論終結,且駁回受害者請求令人不服,在收到判決書後,將會針對判決理由提起上訴。
台西鄉六輕污染傷害聯合求償自救會長黃源河表示,台灣大學教授詹長權進行的流行病學調查,明確指出六輕的空污對彰雲地區居民健康危害,就算這案一審敗訴,但他不信公義喚不回。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執行秘書吳慧君說,遭受污染危害的居民是弱勢一方,六輕應該負擔不存在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而不是由連六輕究竟排放哪些污染物都不清楚的居民承擔舉證責任,呼籲法院舉證責任反轉,還給居民一個公道。
法律扶助基金會指出,2015年75名居住在雲林台西飽受癌症病痛之苦或是已故的家屬,向六輕中的5家公司(台塑、台塑石化、台化、南亞、麥寮汽電),提出因空污所造成的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求償新台幣7000多萬元,稱為六輕公害訴訟第一案,目前還在雲林地方法院審理中。
麥寮鄉民林先生兄弟2人因母親罹癌過世,於2018年向六輕提起民事訴訟,求償800餘萬元,並在2019年合併其他40名罹患呼吸道疾病的雲林縣麥寮鄉及台西鄉等地居民,共提起民事損害賠償4000餘萬元,稱六輕公害訴訟第二案,今天法院判決駁回。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09103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