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直升機淡水違法起降 陳姓駕駛50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9日電)士林地檢署偵辦私人直升機淡水違法起降案,因涉嫌駕駛的陳姓男子未到案說明且有滅證跡象,今天凌晨將他拘提到案,訊後以陳男涉犯民用航空法,諭令新台幣50萬元交保。
檢察官認為,陳姓男子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3條使用違法航空器飛航罪、第104條無證照飛航罪等罪嫌,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姓男子晚間離開地檢署時,不發一語;此外,蔡姓乘客作證後請回,另一名孫姓證人被檢察官認為涉嫌偽證,改列偽證罪被告,訊後請回。
檢警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陳姓駕駛為桃園市貨運業者,早在民國97年間即曾在宜蘭縣違規駕駛R22直升機,遭法院判刑2月定讞。
媒體報導,直播主連千毅曾直播拍賣的直升機,正是陳姓男子所有,但最後由陳男買回。對此,檢方表示,目前尚無相關具體事證。
全案起於民眾9月13日在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與義山路口,目擊、拍攝到R22型直升機降落,並有載人起飛等情形。影片經上傳網路並由媒體報導,士林地檢署在7日分案指揮刑事局偵辦。
士檢指揮刑事局、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供資料分析追查,發現直升機為陳姓男子所有,且事發後將直升機移往它處藏放,有規避滅證跡象。
承辦檢察官昨天緊急開出拘票,指揮警方於今天凌晨拘提陳姓男子到案,專案小組隨後帶同陳嫌前往桃園市龜山區一處鐵皮屋逕行搜索,起獲R22直升機一架,並由民航局協助查扣。
警方訊後將陳男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移送士檢複訊,檢察官也同步傳喚2名證人到案。
檢警調查,陳姓男子9月13日上午駕駛直升機,搭載蔡姓友人自桃園市龜山區倉庫起飛,沿海邊飛行,途經八里至淡水淡海新市鎮降落,短暫停留後即返航。
民航局日前過濾影帶等資訊,確認航空器為Robinson-R22機型,目前國內沒有可合法飛航的R22直升機,也無人員取得檢定證,因此確定此事件人、機均違法。
士檢表示,感謝民用航空局提供專業資訊協力調查及專案小組徹夜偵辦,使此案迅速偵破,並呼籲飛行愛好者,應循合法管道取得相關證照及使用合法航空器飛行,以維護空中航機飛航秩序,並保障自身及地面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編輯:戴光育)109100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