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區公所小編猝死 新北市府認定因公死亡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沈佩瑤新北17日電)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猝死,新北市政府審查小組今天認定因公死亡,指是否過勞死亡應由勞動部認定。調查發現,陳男死前一小時仍討論工作事宜。至於關鍵死因,市府說,勞保給付、因公死亡沒有要求精確死因,認定是否因公猝死即可。
新北市府法制局長吳宗憲今天晚上在記者會表示,對於金山小編的工作態度表示敬佩,也認為陳男對市政工作貢獻很大,很認真在小編這份工作。
由於陳是在家中過世,且為約僱,對於為何仍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認定是因公死亡,吳宗憲表示,調閱陳男在公所入出所紀錄、及通訊軟體紀錄,發現死者當時仍在繼續工作中。今天上午開完會議採取共識決,認定陳男因公死亡。
吳宗憲表示,陳男死因部分就是因病猝死,在場的6名醫師都一致認定。但是否因為過勞死亡,並非由這次會議審查。因死者家屬已提出申請勞保給付,屬於勞動部勞保局去認定的權限,市府無權認定。市府只針對是否因公死亡構成要件做認定。
吳宗憲表示,今天由專業醫師認定是否因病猝發疾病死亡,另外,調閱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發現,陳嘉緯在死亡一小時前仍繼續討論稍晚要做的事項,這些都是禁得起考驗的審查。
不過,媒體詢問,既然已經申請勞保給付,應該要檢附相關證據如死因等?吳宗憲說,市府手上所有資料都會提供給家屬;勞保給付、因公死亡沒有精確要求百分之百的死因為何,只要認定是否為因公猝死即可。
吳宗憲說,猝發疾病很多都不知死因,只能說是心臟引起的死亡原因,沒有辦法精確到例如載明因病毒引起,不可能。
即便不知道死因而去申請勞保給付,吳宗憲說,絕對不會有問題,勞保給付並非像是醫院得給一份病理報告,不是這樣;人的死亡原因很多種。
當被問及為何8月事發至今,調查死因為何沒有選擇解剖?吳宗憲說,解剖與否是檢察官權限,依照刑事訴訟法只有法官、檢察官有權決定解剖,家屬還有任何人都沒有權力決定。
吳宗憲也說,調閱死者之前的病例,沒有發現疾病史。
法制局表示,為釐清新北市金山區公所陳姓約僱人員在家亡故是否屬因公死亡,市府參照中央規定,由法制局長吳宗憲擔任召集人,延聘10名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
市府表示,分別於8月27日、9月10日及17日,召開3次會議,針對陳姓約僱人員亡故前工作情形、就醫及救護等相關資料審查後,認定為因公死亡。
法制局發布新聞表示,陳男亡故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比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為執行任務而為必要之事前準備或事後之整理期間,猝發疾病之因公死亡要件。
市府說,尊重並按審查小組的認定,辦理相關撫慰事宜。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經營社群臉書(Facebook)小編陳嘉緯8月4日在家中猝死,過世時29歲。他擔任新聞聯絡人兼新媒體小組長,負責新聞聯繫、首長行程記錄,也與各課室職員經營社群。
陳男猝死被質疑恐因公務過勞,事發後,金山區公所目前已經整合關閉社群Line群組。(編輯:張銘坤)10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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