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廢除5年後出口障礙難解 恢復制度呼聲再起
(中央社記者石秀娟雅加達27日專電)台灣約5年前廢除GMP認證後,食品、化妝品、保健食品等出口受阻。在印尼的中醫師和駐印尼代表處都呼籲,應儘速恢復GMP制度,解決業者在不少海外市場遇到的進入障礙。
台灣過去由經濟部工業局授予遵守良好作業規範(GMP)的業者標章,但前幾年食安問題接連發生,許多是獲GMP認證的業者,包括2014年被爆油品爭議的頂新,重創GMP公信力。工業局隔年廢除GMP,並推動民間組成「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Taiwan Quality Food Association),從此以TQF標章取代GMP。
這個改變是為能更全面監督生產製程的衛生標準,但印尼、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成員要求相關產品進口必須出具官方認證,拿不出官方文件的台灣廠商出口受阻。近來最後一批GMP標章陸續到期,恢復GMP制度的呼聲再起。
在雅加達執業、長年引進並推廣台灣靈芝與蟲草膠囊等保健食品的李冠瑤19日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經濟部應恢復GMP制度、或由衛生福利部研訂保健食品工廠的GMP標章,讓台灣的制度與國際接軌、為台灣的產品開創海外商機。
李冠瑤說,台灣的保健食品過去以台灣政府核發的GMP向印尼食品藥物管理署(BPOM)申請進口,就能獲得「藥字號」許可證。不少許可證去年底到期,業者沒有GMP證明,連申請延長上市許可也被拒,經他多方幫忙,只能拿到短期許可證,BPOM並堅持修改包裝及產品說明內容,業者只能委屈接受。
李冠瑤表示,衛福部食藥署長吳秀梅去年曾說,將研議建立保健食品的GMP,因為這不但有助消費者購買,也是出口拓銷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處今年也就此向經濟部反映。他希望相關部會能重視吳署長和代表處的呼籲。
印尼食藥署26日以書面回覆記者提問指出,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有官方授予的GMP,如果GMP由第3方核發,則必須出具該核發單位獲得政府授權的證明。
駐印尼代表處副代表蕭振寰表示,GMP取消的確影響相關產品銷售到印尼等東協及其他國家。代表處近年來積極尋求突破,也取得一定的進展。
蕭振寰指出,印尼食藥署要求,生產藥品、化妝品、保健食品、一般食品以及傳統草藥等五大類產品的國內外工廠都必須有GMP認證,產品才能在市場上銷售。
他表示,在藥品方面,台灣、印尼都是「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PIC/S)成員,有PIC/S認證的台灣藥品可以在印尼上市。化妝品的部分,代表處爭取比照印尼進口美、韓化妝品的彈性作法,2年前成功說服印尼,讓台灣業者得以合格工廠證以及ISO或HACCP等國際認證取代GMP,申請進口。
蕭振寰說,代表處去年利用第一屆食品對話會議的機會將一般食品的GMP議題列入議程,說服印尼同意比照化妝品辦理,並列入會議記錄。希望今年召開第二屆會議時能將保健食品的GMP議題列入討論,爭取印尼同意彈性處理。
蕭振寰表示,雖然保健食品介於藥品和一般食品之間,敏感度較高,但代表處仍會與經濟部、衛福部合作,爭取台灣產品的出口商機。至於傳統草藥的部分,如果業者有需要,代表處也會列入未來的工作要項之一。
蕭振寰強調,台灣停辦官方核發GMP所引發的出口問題,雖可由雙邊管道逐一處理,但仍希望相關主管機關考慮恢復GMP制度,除可提供台灣消費者相關資訊,也能與國際接軌,一勞永逸地解決台灣產品進入不少海外市場的障礙。(編輯:林憬屏)1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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