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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衛生局採檢案 陳時中:追回費用可能性低

2020/8/20 16:38(8/20 17: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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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0日電)彰化縣衛生局以公費採檢無症狀居家檢疫者案,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坦言,追回費用可能性低,只要經過醫師判定的採檢,費用都不會追回,但若沒經醫師判定的採檢就不行。

一名美國返台的少年(案485)在居家檢疫期間確診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他無症狀卻被彰化縣衛生局採檢送驗,違背目前「有症狀才採檢」政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政風單位介入調查,引發正反議論。

根據指揮中心採檢條件,居家檢疫者有症狀才可公費採檢,但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說,篩檢居家檢疫無症狀民眾本來就是地方權責,系統資料中央也都能看到,雙方各說各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出席台灣護理學會的COVID-19防疫感恩大會,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不只彰化縣衛生局,每個單位都會把採檢資料上傳中央資料庫,但中央無法分辨哪些是他們自己主動採檢,哪些經過正常程序,希望透過調查呈現事實。

彰化縣衛生局公費採檢無症狀民眾,不符合指揮中心規定,費用問題是否追回。陳時中說,若採檢程序「合規合矩」就由中央支付,追回費用可能性低,他進一步解釋,只要經過醫師判定的採檢就不會追回,但若沒有經過醫師判定的採檢就不行。

彰化縣衛生局一再強調進行的是「精準防疫」,並非普篩。但陳時中認為,「精準不是自己講的」,地方經過風險評估想做特別、針對性的篩檢,指揮中心都不反對,但應讓中央掌握狀況,不應根據自己想法,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這樣會出問題。

至於外界質疑居家檢疫者為何可自行走路去採檢,陳時中指出,居家檢疫者走路去採檢並未違反規定,但途中不可接觸其他人,也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編輯:張芷瑄)1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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