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蔣月惠咬傷女警案 一審判拘役80天可易科8萬元

2020/4/17 18:52(4/17 19:5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7日電)屏東縣無黨籍女議員蔣月惠在民國107年7月為了挺屏東市公勇路的道路拓寬工程牴觸戶,咬傷女警,事後2名女警提告傷害,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蔣月惠合併拘役80天,可易科罰金8萬元。

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宣判,2名女警提告共2件傷害罪,各處拘役50天,蔣月惠合併應拘役80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一共是8萬元。

蔣月惠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她會上訴,如果維持一審判決,她會申請服勞役。

蔣月惠說,她不是故意傷害女警,她當時一些動作都是為了要阻擋女警強圍她,她自己也有些小傷,也沒有提告,如果法院的判決能讓2名女警覺得舒服的話,她就當做是「道歉」,但她仍然會提出上訴。

她說,如果最後定讞仍然維持一審判決,她將申請服勞役,因為8萬元的易科罰金對她來說很多,她有很多支出,光律師費就6萬元,8萬元她可能要到處湊才有。

蔣月惠在107年7月因縣政府要拆屏東市公勇路的道路拓寬工程牴觸戶,到場阻止縣府的拆除工作,現場維持秩序的女警要勸離她,雙方拉扯中,蔣月惠咬傷一名女警手臂,亂中揮拳打到另一女警頭部,蔣月惠事後帶鮮花到屏東縣警局道歉,但沒人出面,她當場嚎啕大哭,因而爆紅,平常幫助弱勢的事蹟因此被挖掘,不少媒體紛紛邀她上節目,還到香港的大學演講,成為知名人物。(編輯:陳俊碩)10904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