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府:沒告蔣月惠 拆屋會取得住戶同意
2018/7/22 14:44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2日電)屏東縣政府今天表示,沒有提告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屏東市公勇路7戶不同意拆除的住戶中,有4戶正在行政訴訟,縣府會持續與住戶溝通,直到取得住戶同意才會進行拆除工作。
人還在台北接受各家媒體約訪的蔣月惠昨天深夜11時許在臉書貼文表示,只要她收到縣長潘孟安的兩份公文,她就「答應家人趕快回屏東,不再接任何的談話性節目通告」。
蔣月惠提的兩份公文,一是針對她在臉書上說潘孟安在屏東市公勇路拓寬的新台幣3.47億經費中「收了多少錢」,潘孟安不告她的公文;另一份是屏東市公勇路、光復路及建民路迫拆民宅,縣府要等到法院判決書的結果,才能走下一步動作。
蔣月惠今天表示,她的行程初步排到23日,如果能收到這兩份公文,「讓弱勢的百姓每天能夠安心的生活在自己的破舊屋子,不要擔心明天起來家不見了」,她就不用為這件事費心接媒體通告。
屏東縣政府發言人黃建嘉接受採訪回應蔣月惠時,作前述表示,並強調潘孟安沒有提告,只是寄存證信函;縣府會持續溝通到取得拆遷戶同意才進行拆除工作。
屏東縣政府16日執行「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屏東火車站周邊道路拓寬案的屏東市公勇路拆遷戶拆除工作,蔣月惠前往聲援住戶,咬了維安女警一口,繼而赴警局道歉但沒見到女警,當場嚎啕大哭而暴紅。她為募羅騰園肢體殘障協會經費而參選的故事被挖掘出,受到輿論支持,蔣月惠20日北上接受多家媒體約訪至今。(編輯:翁翠萍)10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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