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勞工有附隨義務 勞動部:雇主可禁出國
2020/3/17 15:36(3/17 16:2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7日電)武漢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勞工出國成討論話題,勞動部次長劉士豪今天說,勞工提供勞務有附隨義務,不可有害公司營運行為,雇主可利用職權讓勞工了解義務,並禁勞工出國。
隨著民眾出國後確診武漢肺炎病例數不斷增加,不少企業會發公告呼籲勞工在這段期間不要出國,劉士豪今天表示,勞工要出國屬於私生活領域,雇主不能加以干涉,但如果勞工的工作職位跟工作義務有密切關聯,雇主就可以干涉,這屬於勞工的附隨義務。
劉士豪表示,不管是雇主或勞工,除了主要的給付義務外,還有附隨義務,像是雇主給付工資是主要義務,但雇主必須保護勞工安全、防範勞工有意外發生等附隨義務;而勞工除了提供主要勞務外,在過程中不可以有害於公司營運的行為等附隨義務,像是不可以拿公司錢貪污,或是採買人不可接受賄賂。
劉士豪表示,目前疫情在全球發展,有些國家去了之後很容易感染,且回國必須隔離檢疫14天,這已經是勞工必須注意的附隨義務,雇主可以用雇主職權讓勞工了解這是勞工的附隨義務。他也提到,一般來說雇主不能禁止勞工出國,但考量疫情期間及勞工附隨義務,雇主可要求勞工不可出國。
若雇主將規定訂在工作規則中,是否可以勞工違反工作規則資遣,劉士豪表示,資遣必須顧及是否符合最後手段,先讓勞工明瞭在這樣情況下會影響工作,求取雙方互相了解是最重要的。(編輯:張雅淨)1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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