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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服郭芷嫣遭免職案 空服員工會敗訴

2020/3/12 15:02(3/12 20:2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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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2日電)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郭芷嫣因留言涉霸凌及飛安遭長榮航空免職,勞動部官員今天表示,郭芷嫣訊息造成長榮重大商譽影響,認定長榮未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去年發動長榮空服員罷工落幕後,郭芷嫣在Line群組的對話截圖中提到要「電爆」罷工中途落跑者以及在機長食物中「加料」,後續長榮航空以郭芷嫣發言違規情節重大,予以免職處分,工會也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勞動部官員今天表示,工會去年10月5日申請裁決郭芷嫣解僱案,經過4次調查會議、傳2名證人並開詢問會議後才作出裁決決定,裁決委員認為長榮解僱未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官員指出,郭芷嫣傳的訊息造成公司重大影響,裁決委員認為,當事人在群組發表的訊息遭到轉傳後成為公開訊息,再經過媒體報導等,造成長榮飛安、商譽等影響,後續做成解僱處分並未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官員表示,裁決委員認為,長榮不斷收到消費者來訊要求退票、被美國運輸部關切要求提供說明,也有民眾跟民航局陳情表達擔心,郭芷嫣的訊息讓長榮航空飛行安全在短期內引起各界高度關心,造成長榮經營重大困擾。

官員指出,即便郭芷嫣的訊息是私生活領域傳播,非當事人本意,但長榮公司對於飛行安全要求是重中之重,難謂郭芷嫣這樣的訊息未超出表現方法的界線;且長榮後續召開人評會,引用懲處辦法予以免職,客觀上認為這樣的行為應無不當勞動行為動機。

最後,官員也提到,裁決書也指出,長榮解僱郭芷嫣的行為是否為合法攻防,可以循勞動事件法庭民事程序解決,由民事法院去審酌,不在裁決委員會的判斷範圍內。1090312

遭長榮免職案裁決敗訴 郭芷嫣:不會放棄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汪淑芬台北12日電)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郭芷嫣遭免職案,裁決認定工會敗訴,郭芷嫣表示,不會放棄。長榮則說,感謝裁決委員認同長榮捍衛飛安與保護員工免受職場霸凌的理念。

對於裁決結果,郭芷嫣透過空服員工會表示,感謝勞動部委員們這段時間付出的時間和精力,可惜裁決的結果不如預期。雖然對結果很失望,但他知道爭取勞權這條路永遠都不輕鬆。後續救濟將和工會及律師們討論後決定,「我不會放棄」,再次謝謝大家關心。

長榮航空則表示,感謝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認同長榮航空捍衛飛安與保護員工免受職場霸凌的理念,讓公司員工以及所有旅客免於飛安疑慮與霸凌威脅,也希望工會能藉此正視職場霸凌的問題,切勿縱容霸凌事件一再發生。

另外,針對空服員工會因罷工遭長榮求償每日新台幣3400萬元裁決案,裁決認定長榮航空打壓工會,且須在官網公告裁決書14天,長榮航空表示,對決結果深表遺憾,並說將透過司法程序保障公司權益。

長榮航空認為,在權益明顯受到空服工會違法罷工侵害之際,長榮航空於罷工第2天向工會提出違法罷工之民事求償訴訟,且因無法得知工會內部具體決策分工情形,僅能依據罷工現場公開發放的文宣,將空服工會及造成違法罷工決議的長榮分會幹部及核心會務人員,列為民事求償共同被告,這是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的法律作為,工會託辭實是以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來模糊其應負的法律責任。

長榮航空表示,無法認同空服工會違法罷工行徑,仍將透過司法程序保障公司權益。(編輯:吳協昌)1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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