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第一階段達標 2萬8560份提議書合格
(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17日電)「Wecare高雄」等團體發起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中選會今天表示,經高雄市選委會清點,罷免案提議人人數為2萬9908人,符合規定書件人數則為2萬8560人(件),已達法定提議人的人數。
「Wecare高雄」、「公民割草」等公民團體發起罷免韓國瑜行動。中選會今天表示,高雄市第3屆市長選舉選舉人數228萬1338人,依法提議人人數應為2萬2814人以上。
中選會指出,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在今年1月15日以高市選一字第1093150026號函報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根據實際清點結果,提議人人數為2萬9908人,符合規定書件人數為2萬8560人(件),不符合規定人數1348人(件),已達法定提議人的人數。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9條第2項及第80條第1項、第3項及其施行細則第48條規定,中選會應於1月20日前函請提議的領銜人自收到通知次日起10日內,向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於60日內徵求連署,並於連署期間內向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人名冊正本、影本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
中選會進一步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1條規定,罷免案的連署人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連署人,其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同一罷免案的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提議人及連署人的人數應分別計算。
有關罷免程序,中選會說明,依法分成3階段且依序完備後才算罷免通過或不通過。第一階段為罷免提議,第二階段為罷免連署,第三階段則是罷免案投票決定通過或不通過。
中選會今天宣布罷韓提議人人數跨過門檻後,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中選會會再通知提議的領銜人領取連署人名冊,展開第二階段連署,份數必須超過高雄選舉人數10%以上(約23萬份)。
選罷法規定,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為通過。根據去年高雄市長選舉人數228萬餘人推估,同意罷免韓國瑜票數要有約57萬餘票,罷免案才算通過。(編輯:黃國倫)10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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