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機車汰舊換新 環署109年起補助5000元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2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自明年1月1日起,民眾汰換民國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老舊機車,環保署最高補助新台幣5000元。
環保署於104年7月20日訂定發布「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提供淘汰二行程機車、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新購電動二輪車等3項補助方案,已大幅減少二行程機車數量,將不再延長補助期程。
由於一至四期四行程機車仍然使用傳統化油器,車齡大多也都超過12年,污染排放量高,因此環保署擴大補助對象至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燃油機車,期盼加速改善空氣品質。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告訴中央社記者,透過獎勵,明年預估有9萬6000餘輛車能汰舊換新;若依照目前市面上電動二輪車占4成、燃油車占6成的比例推算,汰舊換新後約可減少氮氧化物96公噸、一氧化碳1052公噸、揮發性有機物約378公噸。
辦法中明定,民眾汰換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環保署明年最高補助5000元、110年起最高補助3000元;民眾於換購符合七期排放標準的機車或電動二輪車後,可委託車輛製造廠或銷售商,向汰換機車車籍所在地的環保局提出申請。
國內相關車廠積極響應環保,投入創新生產電動二輪車,亦有生產符合最新機車七期排放標準的燃油機車,供民眾選擇,目前國內3大機車製造廠陸續推出七期燃油機車,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推出7款,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推出8款,台灣山葉機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亦積極規劃中。
環保署呼籲,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採分年度調降金額的方式推動,希望車主及早淘汰老舊機車,改用電動二輪車或符合七期環保排放標準的機車,不僅減少空氣污染,還可享有較高金額之補助,一舉數得。(編輯:屈享平)10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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