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任私校條款違憲1169人可領退休俸 政院將修法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侯姿瑩台北23日電)退休再任私校職停領退俸規定被宣告違憲,行政院今天表示,退休軍公教再任私校專任教師,而停領退休俸者約1169人,將發給退休俸,並從今天起開始計算,行政院也會儘速進行必要的配套處理與修法。
大法官今天對軍公教年金改革做成釋字第781、782與783號解釋,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與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等都合憲,僅退休再任職停領退俸規定違憲。
行政院傍晚召開記者會,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長白捷隆、行政院政委羅秉成、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行政院政委林萬億、教育部次長林騰蛟、退輔會主秘楊駕人出席。
對於大法官釋憲,行政院下午由主責年改的政務委員林萬億召開記者會說明,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大法官解釋接受行政院對於推動年改在法理上的主張,提到有關軍公教年改合乎憲法,沒有違憲,不但確認年改不違背信賴保護原則,不違背憲法保障的財產權,而且認為基於公共利益,年改有其必要。
Kolas說,要向軍公教表達至高的歉意、敬意和感謝,感謝軍公教人員體諒,為了年金永續發展以及下一代軍公教權益,共同支持年金改革。
林萬億指出,統計截至8月1日止,退休軍公教再任私校專任教師,而停領退休俸者約1169人,針對這些受影響的軍公教,將發給退休俸,目前仍在清查人數及作業中,由於大法官並未要求完成期限,因此行政院將儘速處理及修法,並從今天起開始計算。
退休軍公教人員再任私校,同時領有退休金,過去遭質疑為「肥貓」。林萬億表示,軍公教退休後轉任私校受限,是因當時社會有這樣的聲音,教育部未來應再和社會對話。
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當時為何要特別針對私校有諸多原因,包括退休人員再任私校,會比一般教師更有優勢,引發關注是否會排擠流浪教師。
羅秉成表示,軍公教人員退休後再有其他私人工作取得薪水,那是工作上的代價,退休是另一個所得,對再任私校限制,大法官認為顯然不平等。
林萬億強調,因是宣告違憲,並無所謂「補償」、「補發」問題,而是按照生效日依法發放退休俸;媒體詢問,未來是否軍公教人員可同時領取「薪資」及「退休俸」,行政院政委羅秉成表示,「此解讀沒有問題」,既有條文宣告無效後不再適用,因此未來不影響同時領取退休俸及薪資。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退休人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有給職務且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也規定,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有給職務且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
大法官認定這些條文違反憲法平等權,即日起失效。(編輯:林興盟)10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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